大西北網訊(記者 金振華 特約記者 談新宇)為躲避電子警察,私自安裝可拆卸號牌架,以便隨時將號牌取下。10月30日下午,一駕駛員因私自安裝明令禁止的可拆卸活動號牌架,被龔家灣交警大隊給予記12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當天下午,龔家灣交警大隊西果園中隊在蘭工坪路正常路檢路查時發現一輛綠色豐田越野車號牌架似乎存在異常。遂攔停檢查,結果發現,該車未按規定安裝固定號牌架,而使用的是可隨意拆卸的活動號牌架。眾所周知,部分司機心存僥幸,私自安裝可拆卸號牌架,時常故意取下牌照或更換其他車輛號牌,以逃避電子警察的抓拍。
龔家灣交警大隊溫馨提示:安裝活動號牌架的行為是明令禁止的,為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請廣大駕駛員朋友不要心存僥幸,為了逃避電子警察而故意為之,此類違法行為被查獲將嚴懲不貸。如果不想讓駕照失分,請您守法出行!
(責任編輯:蘇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