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訊 近日,平涼市工商局接到消費者投訴,稱某餐廳在為其家人提供就餐服務時,強制收取一次性餐具費5元。經市局執法人員調查核實,消費者投訴屬實。
該餐廳在餐飲服務中向消費者收取餐具費的行為,違反了《甘肅省消保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構成收取不符合規定費用行為。根據《甘肅省消保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五項規定,工商執法人員對該公司作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6000元的行政處罰。
這是平涼市工商系統首次對此類違法行為做出的行政處罰。為消費者提供消毒餐具是經營者應盡的法定義務,消費者到餐館、酒店就餐時,購買的商品既包括食物,也包括餐飲企業的服務。《衛生部10號令》第二十四條、《消法》第七條、《甘肅省消保條例》等法律條款,明確了餐飲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消毒餐具、確保消費者的健康安全是其應盡的法定義務,另行收取消毒餐具費屬于強制收費,違反了公平原則。
餐具是用餐過程中的必備用品,餐飲企業向消費者提供經過消毒且達到國家衛生標準的餐具、紙巾,是餐飲過程中的配套服務項目,是消費者接受用餐的前提,同時也是經營者的法定義務和附隨義務,長期以來已獲社會認同并約定俗成。而一些餐飲經營者以在消毒餐具的外包裝上印有有償使用的提示、盡到了明確告知義務、消費者可選擇不收費消毒餐具為借口,強制向消費者收取餐具消毒費。即使經營者通過聲明或者張貼店堂告示等方式對消費者事先進行了提示,也不具備法律效力。據此,不管餐飲企業是否在其餐廳明顯位置或消毒餐具的外包裝上進行了明確告知,均不能成為免除其法定義務的理由。 隨后,平涼市工商局針對餐飲行業強制收取餐具消毒費的問題,專門召開了會議,并下發文件,及時對全市餐飲行業強制收取餐具費的行為進行了專項整治。同時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引導規范餐飲經營者合法經營。整治行動中,執法人員發現大部分餐飲經營者能遵守相關規定,但存在強制收取餐具費的現象,一方面是經營者法律意識淡薄,另一方面是經營者仍存在僥幸心理,認為只收幾元錢,消費者能接受。對違法收取餐具消毒費用行為的查處,表明了工商部門對違法經營行為必查、必究、必嚴的堅定決心,也反映出消費者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逐漸增強。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