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反映無照經營和質量問題占多數
大西北網1月9日訊 昨日,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中心發布2014年四季度分析報告。蘭州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共受理各類咨詢、投訴、舉報、建議1861件。其中投訴1042件,辦結955件,辦結率92%,舉報363件,辦結327件,辦結率90%;建議257件,辦結246件,辦結率96%。在受理的1042件投訴中,回訪313件,滿意310件,滿意率99%,挽回經濟損失160.15萬元。
交通工具方面投訴反映問題最多
四季度蘭州市受理商品類投訴664件,占投訴總量的64%,服務類投訴378件,占投訴總量的36%。投訴反映問題較多的依次是交通工具、通訊產品銷售及售后服務、餐飲服務、郵政運輸服務、家居用品及家裝服務等。
典型案例一:消費者6月11日在蘭州市城關區天水路萬佳家具訂購橄欖樹專賣店的家具,9月份因產品問題該店為其更換衣柜、床頭柜、斗柜等多個家具,但更換后柜體仍出現破損霉變等問題,消費者要求退貨商家拒絕。經蘭州市工商局城關分局雁西工商所調解,商家同意為消費者退換有問題的4件家具,消費者接受。
典型案例二:消費者王某在蘭州市城關區皋蘭路鳳棲梧接受餐飲服務,消費者要求提供檸檬水,賬單注明單價15元,經翻查菜單后發現標價為10元,消費者認為不合理,要求按照新《消法》規定予以賠償并要求對此行為查處。經蘭州市工商局城關分局皋蘭路工商所調查,因該處服務員電腦操作出現失誤,將10元打印成15元,工作人員向消費者賠禮道歉,并按消法規定給消費者10倍(150元)的賠償,消費者表示滿意。
典型案例三:投訴人母親(80多歲)在甘肅融晟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宣傳引導下投入陸萬元購買該公司一投資產品,后才知此公司并無此經營權限,要求退回投訴人全額投資款陸萬元。
經蘭州市工商局專業市場管理分局金融工商所執法人員現場調解,商家退還申訴人現金6萬元整。
舉報反映無照經營和質量占多數
四季度蘭州市工商局受理363件舉報,其中不屬實的21件,轉立案的17件。
四季度舉報反映的問題仍然以無照經營和質量占多數,在363件舉報中無照經營問題133件,占37%。無證照經營舉報,主要涉及食品加工窩點、小飯館、網吧、百貨商店、電動車銷售、汽車維修等。四季度反映非法集資問題17件,因管理權限問題大部分已移交公安及銀監部門處理,在此提醒廣大群眾一定要去有合法資質的正規銀行理財,否則你的損失可能無法挽回。
典型案例一:10月30日舉報人反映蘭州市城關區東崗雁兒灣東路解放商運服務站院內涉嫌無照經營,且所拉貨物均為三無產品(大部分為汽配及食品、農藥等商品),要求盡快查處。經蘭州市工商局專業市場管理分局道路運輸市場工商所執法人員調查了解,舉報屬實,企業已在網上名稱核準,正在辦理前置許可證,工商所已限期該企業辦理營業執照。
典型案例二:10月9日舉報人舉報蘭州市城關區西關十字臨夏路沛豐大廈樓下,中國電信以抽獎名義銷售質次價高的商品,抽獎前聲稱免費抽獎,但抽到獎后均要求消費者購買“三無”的手機、微波爐等商品,如拒絕購買則暴力威脅消費者。經蘭州市工商局城關分局市場巡查大隊立案調查,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三條之規定,屬采用謊稱有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和利用有獎銷售的手段推銷質次價高的商品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謊稱有獎和利用有獎銷售的手段推銷質次價高的商品行為罰款10000元,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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