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訊 省財政廳和省教育廳日前發出通知,決定繼續實施2013年“萬名品學兼優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計劃”。根據評選標準,凡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中品學兼優且農村戶籍的家庭經濟困難在校學生。其基本條件為:熱愛黨和祖國,有高尚的道德品質和精神追求;學習成績特別優秀,有積極向上的生活態度;家庭經濟特別困難,主要包括:孤兒、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殘疾學生、殘疾人家庭的子女、經濟特別困難的單親家庭子女均可參與評選。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雙聯”行動精神,確保所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都能上得起學、能夠上好學,省財政廳和省教育廳近日決定在全省開展“萬名品學兼優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計劃”,以資助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平等接受優質教育資源,鼓勵農村家庭經濟困難的優秀學子成長成才,進一步完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努力構建公平優良的資助機制。
此次資助標準范圍包括,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中品學兼優的農村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其中,小學為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為每生每年1500元,高中為每生每年2000元,中等職業學校為每生每年3000元。資助名額為小學生4000名、初中生3000名、高中生2000名、中等職業學校學生1000名。省教育廳要求,各市(州)根據具體情況向市(州)直屬學校和所轄縣(市、區)分配,重點向省委“聯村聯戶、為民富民”行動確定的縣(市、區)傾斜。
評選過程中,各市(州)、縣(市、區)都將成立由同級財政和教育部門相關人員組成的評選工作小組,認真審核,嚴格把關。并通過有效渠道,公開評選工作的名額、條件、程序和辦法等具體信息,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各市(州)、縣(區、市)財政和教育部門也將加強對評選推薦工作的監督檢查。如發現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取消資格,所在學校依據有關規定給予學生紀律處分,并在其檔案中記載不誠信記錄,同時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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