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窩煤零售價禁超0.65元/塊
大西北網訊 記者從蘭州市政府獲悉,為穩定民用煤炭產品價格,蘭州市煤炭經營市場清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出臺《關于印發民用煤炭產品價格監管辦法的通知》,《通知》要求,蘭州市政府對加工民用型煤的煤炭專營市場實行財政補貼制度,補貼后各二級銷售網點每塊型煤(蜂窩煤)的零售價格不得超過0.65元。
蘭州市政府對加工民用型煤的煤炭專營市場實行財政補貼制度,補貼后每塊型煤出廠價格不得高于0.50元,配送至二級銷售網點的價格不得高于0.55元。
對煤炭專營市場、二級銷售網點違反規定哄抬煤炭價格的行為,蘭州市將依法予以處罰。廣大市民對煤炭經營使用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可向本轄區工信局投訴舉報,也可向蘭州市節能監察中心投訴舉報。
投訴舉報電話:城關區: 15719618136;七里河區:2663486;西固區: 7540655;安寧區: 7671116;蘭州市節能監察中心:8775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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