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9月30日訊 30日,甘肅省省衛生廳下發《關于成立甘肅省人體器官獲取組織和死亡判定專家組的通知》,決定成立“省級人體器官獲取組織(provincial 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s ,簡稱POPO)”和“死亡判定專家組”。根據前期人體器官捐獻工作開展情況,我省規劃設置4 個人體器官獲取組織,每個人體器官獲取組織分別組建由移植外科醫師及護士等組成的獲取團隊,分區域負責人體器官獲取工作。記者童微
《通知》要求,從今年9月1日起,人體捐獻器官的獲取工作必須由省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人體器官獲取組織負責實施,不得超范圍開展工作。人體器官獲取組織不參與器官分配,必須通過器官分配系統自動進行器官分配,嚴格執行分配結果,確保捐獻人及其捐獻器官的溯源性。
《通知》明確,“死亡判定專家組”由三級甲等醫院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的神經內、外科和ICU等專家組成。人體器官獲取組織及人體器官移植醫師不得參與人體器官捐獻人生命狀態的判定工作。腦死亡判定專家組工作要在甘肅省人體器官捐獻委員會統一領導下,獨立開展人體器官捐獻人生命狀態的判定工作。“死亡判定專家組”在全省范圍內選拔,就近調動。凡符合“死亡判定專家組”入選條件的三級甲等醫院相關專業人員,可通過市、州衛生行政部門推薦,經省衛生廳審核通過者,充實到專家庫。若發現有不良執業行為的,將予以清除出專家庫。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積極配合人體器官捐獻工作,參加相關培訓。發現潛在捐獻人時,應當主動向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為其指定的人體器官獲取組織報告。禁止向其他機構、組織和個人轉介潛在捐獻人。
當人體器官獲取組織所在移植醫院不具備需獲取器官對應的移植科目資質時,應當根據人體器官分配系統的分配結果,由該器官接受者所在的移植醫院派出移植外科醫生獲取該器官。人體器官捐獻協調員應當在現場見證捐獻器官獲取全過程,并核實和記錄獲取的人體器官類型及數量。
《通知》明確,省級人體器官獲取組織名單及服務范圍。1、甘肅省人民醫院人體器官獲取組織,服務范圍:蘭州市西固區、紅古區,榆中縣永登縣,臨夏州;2、蘭州大學第一醫院人體器官獲取組織,服務范圍:蘭州市安寧區,天水市、平涼市、隴南市、甘南州;蘭州大學第二醫院人體器官獲取組織,服務范圍:蘭州市城關區、皋蘭縣,白銀市,慶陽市,酒泉市,嘉峪關市;蘭州軍區蘭州總醫院人體器官獲取組織,服務范圍:蘭州市七里河區,定西市,武威市,金昌市,張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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