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大學生告父母”缺的何止是學費
含辛茹苦將孩子供到大學,結果因家庭困難無力支付孩子的學費,父母竟然被孩子告上法庭索要學費和生活費,這是近日發生在江蘇連云港市連云區的一件事。經法院調解,案件以孩子撤訴告終,但是留下的思考似乎遠沒有結束。現代快報記者根據此事采訪了多位連云港的父母,大家普遍的觀點都是“法律是法律,父母是父母,只要有能力,絕不虧孩子”。(8月27日《現代快報》)
有道是“子不教,父之過”。保障子女的受教育權,的確是為人父母者義不容辭的義務和責任。從這個角度來看,既然大學對于一個人教育經歷來說,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能不能上大學,對于個人的發展往往也有著長遠的影響。于是,盡管上大學的成本和代價不菲,但只要孩子有進一步深造的可能,即便砸鍋賣鐵也在所不惜,也的確是國內父母們的普遍態度和做法。兒子覺得前途被父母耽誤,憤而將雙親告上法庭,在維護教育權利的語境下,似乎也完全可以理解。
的確,對于絕大多數家庭來說,孩子有機會接受教育,父母多半會全力資助,這固然是人之常情。但這并不意味著,父母資助孩子上大學便是理所當然、天經地義。事實上,父母對于孩子的責任和義務,僅存在于孩子未成年階段,一旦孩子到了18周歲,父母完全有權不再繼續承擔撫養的義務,更遑論承擔其受教育的成本和費用了,從法律意義上說,父母的撫養責任,本該止于孩子成年之時。
可見,且不說無法承擔兒子上大學的費用的父母,確實是因病而沒有負擔的能力,即便是父母身體健康,家庭財務上也毫無問題,對于已經成年的兒子的上大學的費用,父母同樣可以放手不管。如此看來,因為父母交不起學費,便將父母告上法庭,甚至還義憤填膺、振振有辭地討要自己的受教育權,如此權利意識,顯然無法獲得法律層面的任何支持。
不過,父母因病無法承擔兒子上大學的費用,竟然被兒子告上法庭,恐怕并不能因為“法院調解,兒子撤訴”便劃上句號。事實上,一位已成年的兒子,對于病中的父母何以仍然如此不近人情,不依不饒地百般要求,或許才更需反思。而按照常理,成年的兒子,無論是對社會,還是對家庭,本該擔當起他應當擔當的責任。那么,面對生身父母的疾病與經濟困難,成年的兒子何以竟然完全不管不顧,毫無自己的擔當,不懂得自身的責任,仍然如同未成年人一般自我看待呢?而尤為令人擔憂的則是,這一情形,盡管稍顯極端,但成年子女依然完全依賴于年邁的父母,卻未嘗不是個普遍的情形。
而這一現象的背后,除了成年子女們自身需要檢討與反思之外,成年子女為何會缺乏成人意識,毫無成人的擔當,為人父母者的確也難辭其咎。某種程度上,相比支付不起孩子的大學費用,孩子成年了卻不知體恤父母和家庭,更缺乏起碼的自立能力和成年人應有的擔當,這恐怕才是最需深思的。成年大學生告父母不掏學費,缺的其實不只是學費,而更多暴露出責任教育的缺失,而這其實才最令人擔憂,也更亟待反思。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