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第一部分強調切實增強加快金融人才發展的緊迫感,第二部分明確了加強金融人才隊伍建設的總體思路、指導原則和工作目標,第三部分確定了加強我省金融人才隊伍建設的主要任務,第四部分提出了創新完善金融人才隊伍建設的政策機制,第五部分進一步明確了加強金融人才隊伍建設的保障措施。
其中《意見》確定的加強金融人才隊伍建設的主要任務共有4項:一是實施金融領域急缺人才引進計劃:每兩年從國家和駐甘金融機構協調聯系一批金融人才到我省省直部門和市、縣兩級政府掛職服務,每年從省內外高等院校選調100名左右具有金融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的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金融管理部門工作。二是實施金融行業領軍人才培養儲備計劃:每年遴選40名左右具有金融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具有一定工作經歷的青年人才到國內外知名高校和金融業發達地區進行為期一年的脫產培訓,5年內培養200名左右能夠成為高級金融管理人才后備人選。同時選拔50名左右我省金融領域領軍人才,納入“甘肅省領軍人才”統一動態管理。三是實施金融人才知識更新計劃:加大現有金融人才培訓力度,每年培訓各類金融人才5000人次,5年內對省屬金融機構的各類人才輪訓一遍;每年從省內金融機構選派100名金融人才到國家“一行三會”和金融機構、駐甘金融機構、金融發達地區以及我省的市縣鄉政府機關掛職鍛煉。四是實施黨政領導干部金融知識培訓計劃:把金融知識納入黨政領導干部教育培訓內容,舉辦黨政領導干部金融知識專題培訓班,分期分批對市縣分管金融工作的領導干部進行金融知識專題培訓。每年從省市縣黨政機關選派100名領導干部到國家和駐甘金融機構、金融業發達地區和省內金融機構掛職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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