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提出未來五年我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目標:到2016年,全省非公經濟增加值達到5400億元以上,占全省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50%以上,每年提高2.3個百分點。非公企業銷售收入100億元以上的企業達到10戶以上,50億元以上的企業達到20戶以上,10億元以上的企業達到50戶以上。非公企業專利申請量和授權量年均增長20%以上,非公經濟從業人員達到500萬人。
《意見》明確,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員經組織批準,可停職、離職、辭職、提前退休創辦企業。自主擇業的軍轉干部、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并符合條件的,3年內免征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并符合規定條件的,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農民工返鄉從事個體經營,按照相關規定免繳各種收費。科技人員可以以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作為自辦企業資本金或在與企業合作中作價出資,對重大科研成果和市場前景好的應用型技術,可突破企業注冊資金總額70%的限制,允許職務類成果作為出資資本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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