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蘭州晨報報道:4月12日,省招辦發布了《關于調整甘肅省高考加分政策中“體育特長生”和“省級學生運動一級”項目有關事宜的通知》。限定體育特長生加分測試項目,取消了省級學生運動一級全國照顧加分項目。此項政策從2014年高考開始實行,今年的高考錄取仍然沿用以往的規定。
體育特長生是指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并參加省級招生機構的統一測試達到相應標準的高中學生。甘肅省組織的測試項目限定在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健美操等九項。高中應屆畢業的體育特長生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后,報考省內外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時,可享受加分政策。
省級學生體育運動一級是指經過測試并獲得由省教育廳頒發的“省級學生體育運動一級”的高中學生。測試項目原則上限定在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健美操等九項。獲得省級學生體育運動一級資格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在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后,報考省內院校(含蘭州大學和西北民族大學)理工、文史類專業時可享受照顧加分政策。2014年之前,獲得省級學生體育運動一級資格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在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后,報考省內外院校均可獲得20分的加分照顧。
調整政策從2011年秋季進入高中階段一年級的學生開始適用,在2014年高考考生中實行。2010年(含)以前已進入高中階段學習的學生,仍適用調整前甘肅省的照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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