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福州的吳女士收到某銀行信用卡對賬單時,發現被收了420元的利息,原來上次信用卡少還了2.95元,罰息竟然是所欠金額的142倍。吳女士認為,自己信用一向優異,從未欠費不還,上月只是末尾輸入錯誤,導致欠費2.95元。
吳女士說,她的信用卡是在福州鼓樓區湖東路某家銀行辦理的,而高昂的利息就是全額罰息造成的,由于她沒有還清所有額度,免息期失效后,從消費的當天算起,每天收萬分之五的利息。
不到3元錢的欠款造成了420元的損失?記者就全額罰息撥打了數家銀行的客服熱線,調查發現,除工商銀行(4.30,-0.03,-0.69%)全面取消了全額罰息外,招商銀行(微博)(12.39,-0.12,-0.96%)、建設銀行(4.74,-0.03,-0.63%)、交通銀行(4.89,-0.03,-0.61%)等開始推行“容差還款”,10元以內的未還部分視作已全額還清。但仍有幾家采取部分未還全額罰息的政策。
某銀行客服人員說,目前,在大多數銀行,償還最低還款額不能避免全額罰息。最低還款額只保證持卡人的信用記錄不受影響。若連最低還款額都沒有按時歸還并拖欠較長時間的話,會被記錄在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中,出現不良信用記錄,對未來貸款和再次辦理信用卡等影響較大。另一方面,如果還款日前持卡人沒有償還最低還款額,銀行除了收取日息外,還會一次性收取最低還款額一定比例的滯納金。
記者了解到,信用卡全款罰息是信用卡服務投訴的眾矢之的,成了持卡人口中的“霸王條款”。報道稱,各個銀行“修改”系統程序的難度很大,看似很容易,但實際操作起來卻很困難,工商銀行為取消全款罰息,從2005年開始“修改”整體系統程序,直到2009年3月份才正式上市使用。而目前信用卡全額罰息已開始松動,除了一些銀行陸續推出容差還款外,若零頭未還,如有特殊原因,持卡人可向銀行申請,有的銀行會酌情對因此而被全額罰息的利息進行減免。
昨日上午,吳女士告訴記者,在向該銀行反映自己的遭遇后,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會返還250元,并且對她還有其他一些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