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明確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8%以上
近日,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8%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方案》立足我區區情和發展階段,著眼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為出發點,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突出重點區域、行業和污染物,實施分類別、分用途、分階段治理,嚴控新增污染、逐步減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導、企業擔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
《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區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8%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為完成上述目標,《方案》共形成10大項33小項具體措施,確保土壤資源永續利用,為建設“藍天常在、青山常在、綠水常在”的美麗新疆提供堅實的環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