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曉燕委員:盡快出臺《個人信息保護法》
“盡快制定《個人信息保護法》,規范個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嚴厲打擊個人信息侵權行為,從源頭上防范電信和網絡詐騙的發生。”7日,住疆全國政協委員潘曉燕建議。
潘曉燕委員介紹,雖然目前我國已有關于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但都分散在《刑法》等不同的法律法規中,而且公民個人信息和隱私權的范圍不夠明確。隨著社會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信息直接指向具體的個人,使得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工作顯得滯后。
潘曉燕委員建議,盡快制定《個人信息保護法》,完善個人信息主體范圍、個人信息管理者范圍以及調整范圍,在將來的《個人信息保護法》中,既要重視行政責任、刑事責任的規定,也要補充民事責任的內容,達到三者的協調統一;明確網絡運營商及其他掌握并使用個人信息的組織、單位、個人的法定義務,加大對違規操作的處罰力度,嚴查泄密渠道,追究泄密者的責任;賦予公民對自己個人信息的充分控制權。若發現自己的信息被非法使用,可以依法向網絡服務及其他機構提供者提出禁止性通知,從而更好地保護公民的個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