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調整2015年工傷(亡)職工工傷保險待遇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社廳近日下發《關于調整2015年工傷(工亡)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的通知》,對2014年12月31日前已經按月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待遇進行上調。
具體調整標準為:1級工傷人員的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增加257元,2級至6級工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42元到171元不等。工傷人員的生活護理費,按照護理依賴程度,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143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114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86元;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14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86元。
記者了解到,傷殘津貼實際領取金額低于自治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將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后,再按此次調整標準調整待遇。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