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調整10個水利廳直屬水管單位供水價格
記者從自治區水利廳獲悉:經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日前,自治區發改委對我區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所屬的阿克蘇管理局、喀什管理局、和田管理局、巴音郭楞管理局以及瑪納斯河流域管理局、頭屯河流域管理局等10個水利廳直屬水管單位的供水價格進行調整。
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充分考慮當地農業發展水平和農民承受能力的基礎上,按照“一次定價,分步到位”的原則,對農業供水價格實行分類水價,分步實施。以2010年為基準年,自2016年12月1日起將小麥供水價格調整到供水成本的18%—64.7%,農業綜合供水價格調整到供水成本的30%—80%;2018年及2020年視具體情況分步調整至供水成本。
《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意見》明確提出“按照‘一次定價,分步到位’穩步推進農業水價改革。‘十二五’力爭達到水成本價的70%,‘十三五’基本達到水成本價”的工作要求。目前,新疆水利工程供水價格遠低于供水成本,要實現水利工程供水價格達到既定工作目標,時間十分緊迫,任務十分艱巨。
水價調整之前,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所屬的阿克蘇管理局、喀什管理局、和田管理局執行原水價標準時間已達20余年,巴音郭楞管理局執行原水價標準時間也達12年。在此期間,塔河流域水利工程不斷完善,沿線灌區灌溉保證率大大提高,防洪抗洪能力增強,但由于供水成本水價不到位,工程管養經費嚴重不足,導致工程得不到有效的維修養護。水利工程供水價格調整勢在必行。
調整自治區直屬流域管理單位水利工程供水價格是整體推進我區水價綜合改革的迫切需要。目前,全區已有62個縣市完成了水價調整。同時,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哈密市、阿勒泰地區、吐魯番市還推行了終端水價制度;吐魯番市、博州、昌吉州等地還推行了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等一系列改革措施。
通過水價調整,有利于我區充分發揮水價對水資源配置的調節作用,全面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三條紅線”,促進節約用水,實現生態環境保護和水資源合理開發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