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出臺綜合改革公立醫院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指導意見
新疆51所試點醫院將取消“掛號費”
“今后,凡實施綜合改革的公立醫院,因藥品取消加成實行零差率銷售后,醫院減少的藥品加成收入的70%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予以彌補。”10月26日,新疆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發布了《關于實施綜合改革的公立醫院調整醫療服務價格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還明確提出,“掛號費和門診診查費合并為門診診察費,不再收取掛號費”,這意味著,今后對于實施綜合改革的公立醫院來說,“掛號費”將退出歷史舞臺。
近年來,在自治區政府大力推動下,全區公立醫院改革已取得階段性成果。截至今年3月,全疆國家級和自治區級51所試點醫院的改革工作已全面展開。而此次《通知》中的內容,也將作為指導意見在這51所試點醫院中逐一落實。
藥品加成約占醫院收入40%左右
《通知》提出,凡實施綜合改革的公立醫院,因藥品取消加成實行零差率銷售后,醫院減少的藥品加成收入的70%,將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予以彌補。
“這對醫院來說,絕對是個好消息。”烏市某三甲醫院的負責人表示,通常來說,藥品加成收入約占醫院整體收入的40%左右,一旦取消藥品加成,在政府財政補助又無法及時到位的情況下,“醫院別說發展了,連維持正常運轉都很吃力。”
“如今醫院近三分之二的人員都是聘用,即使有事業編,財政也只按照編制數量撥發75%的工資,而為了更好地生存與發展,醫院還要不停地引入先進設備、改善環境、建造新樓,并負責離退休職工的工資與福利。”該負責人坦言,與此同時,醫生診療費、護士的護理費仍是10年前的收費標準,巨大的支出和微薄的收入形成鮮明對比,導致大檢查、大處方難免“滋生”。
該負責人表示,醫改最終目的是讓利于患者,讓利于百姓,但如何在政府財政投入不足的前提下,滿足醫院和患者雙方的需求,則是“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難題。
據了解,目前首府除了衛生服務中心,其他醫院都還沒有實現取消藥品差價。
價格有升有降患者最終享實惠
近年來,在全區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推進中,逐步確立了縣級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后按照70%、20%、10%的比例由價格調整、財政補助、醫院消化的補償方案。但由于各縣市財政自給能力不足等原因,對于醫療服務價格的調整,尚未形成科學合理有序的補償機制。
對此,《通知》中明確表示,通過測算,實施綜合改革的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的調整幅度為:以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原自治區衛生廳《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醫療服務價格〉的通知》等文件規定的現行醫療服務價格(相關文件在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均有公布)為基礎,藥品取消加成實行零差率銷售后,建議門診診察類項目價格提高65%(其中:掛號費和門診診查費合并為門診診察費,不再收取掛號費);住院診察類項目價格提高50%;檢查類項目價格降低10%;化驗類項目價格降低10%;治療類項目價格提高30%;護理類項目價格提高100%;床位費提高50%;手術類項目價格提高20%。
那么這個費用究竟是如何計算的呢?記者咨詢了多名醫院的科室主任與專家,根據《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醫療服務價格〉的通知》核定的醫療價格,以二級醫院住院患者為例算了一筆賬。
目前,住院患者入住多人間后,診察費為每日3元,病房取暖費為每日2元、床位費每日16元、陪護費每日2元,陪護臥具租用費每日3元,二級護理費每日3元,靜脈注射每次2元,在不需要其他治療與護理的前提下,病人每日基本消費為31元。按照住院診察類項目、床位費提升50%,護理費提高100%來計算,每日基本消費為48元,增加了17元。
當一名心腦血管病患者因病入院后,按照病床周轉周期12天,患者基本消費增加204元。通常,在不手術的前提下,患者依據不同病情,住院醫療費用在12000至20000元左右。其中,檢查類及化驗類費用約占20%-30%,如按照20%計算,檢查類費用即在2400元至4000元。按照《通知》要求,檢查與化驗費用均降低10%,即可節省240至400元。
“按照新的規定執行后,不論提升的收入是否能夠滿足取消藥品加成后折損的7成收入,患者肯定是不吃虧的。”一名縣級公立醫院的負責人坦言,《通知》是全方位的框架性要求,具體各個項目的價格調整還是要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而定。
《通知》要求,各地應在2015年11月底前出臺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方案。實施綜合改革的公立醫院,在藥品取消加成實行零差率銷售以后執行地(州、市)調整后公布的醫療服務價格;未實施綜合改革的公立醫院仍執行自治區統一的現行醫療服務價格。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