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政協委員,動我一下試試?”
庫車縣一政協委員酒后打執勤交警被拘留
大西北網3月23日訊 3月17日夜間,庫爾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天山路民警在執勤查車時,庫車縣政協委員毛鐘華酒后對民警辱罵、毆打,目前,毛鐘華已被庫爾勒警方以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行政拘留10天。
“這件事已經過去好幾天了,他的行為已經引起了圍觀者的不滿。”3月22日,該交警大隊天山路中隊民警任先鋒在電話里回憶,3月17日夜間,庫爾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根據上級部門安排,在市區、國道等路段進行夜間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

當日22時55分許,他和同事剛查完一輛車,在行至距協警艾利亞爾·伊力哈木約30米遠處時,就聽到一陣吵嚷聲。意識到前方可能發生了爭執,他趕緊上前去了解。
經了解得知,約5分鐘前,在庫爾勒市建國北路與交通西路負責車輛攔停檢查工作的艾利亞爾,見一輛從永樂大廈往水果批發市場行駛的轎車,為了跟一輛摩托車爭搶道路,險些造成刮擦事故,因此將轎車攔停。
艾利亞爾在亮明身份、說明情況后,副駕駛座上一名渾身酒氣的40多歲男子竟然拉開車門,對艾利亞爾破口大罵:“為啥攔我車,不攔摩托車……”接著還揮手打了艾利亞爾一巴掌。艾利亞爾忍著疼痛向駕駛車輛的女司機和后排女乘客說明了情況,并通過對講機呼叫中隊負責人。
任先鋒告訴記者,他在了解了事情大概情況后,見艾利亞爾并沒有明顯傷情,且車內一名女子還在不停地替這名醉漢賠禮道歉,便和艾利亞爾勸該車的女駕駛員趕緊將醉漢送回家。可就在同車的女士將醉漢扶上車后,醉漢卻從車里拿出一本紅色的《委員證》,并一直叫嚷著:“我是政協委員,誰動我一下試試?”
“我把他拿出的委員證拿過來查看,他又來搶,而且在他搶證期間,對我當胸就是一拳。”任先鋒說,這時現場圍觀的一些市民看不下去了,紛紛指責醉漢。此時,接到報警的庫爾勒市公安局恰爾巴格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將其帶回派出所約束至酒醒。
據了解,醉漢名叫毛鐘華,47歲,事發時系政協委員。3月18日下午,經派出所民警詢問、調查、取證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二款,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處以10日拘留,并處罰金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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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委員資格昨日被撤銷
昨天,記者打電話從庫車縣委宣傳部了解到,鑒于毛鐘華的行為,當天上午,庫車縣政協召開常委會,已撤銷了其政協委員的資格。
宣傳部一位工作人員說,當天上午,縣政協召開常委會,依據相關程序撤銷其政協委員的資格。同時,也將此事在縣政協作為反面教材,警示政協全體人員,要求認真履行政協委員的職責。
這位工作人員稱,毛鐘華系該縣一合作社的負責人,是2012年當選縣政協委員的。其在帶動當地農民致富方面發揮了不小的作用,平時其口碑還算不錯,可能是因其醉酒,才發生了這起給縣政協抹黑的行為。
政協委員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員的簡稱,包括全國政協委員和地方各級政協委員。法律賦予政協委員各項民主權利,如在本會會議上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對違紀違法行為檢舉揭發、參與調查和檢查等。但是,絕對不允許有凌駕于法律之上的特權委員。
政協委員被撤銷資格原因一般有:因違法犯罪問題,被直接撤銷委員資格;因工作變動自動取消委員資格;政協委員正常的換屆或退休。政協委員每屆任期5年;有退出的自由。政協委員也可自動申請退出。
http://news.iyaxin.com/content/2015-03/23/content_4825100.htm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