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6月6日訊 據亞心網報道 “停車費和拖車費加一起共6000元,怎么付得起!”6月4日,司機衛先生去葦湖梁電廠對面的水區違規車輛固定停車場取車,要繳納的費用讓他傻了眼,這筆錢到底怎么算出來的?
衛先生是一輛大型半掛貨車的車主,4月18日因一起交通事故被扣了車,6月4日,交通事故處罰結果出來之后,衛先生帶著交警出具的取車單去停車場取車,停車場的工作人員告訴他取車前,需繳清每天80元、共計48天的停車費以及2050元的拖車費用。
6月5日12時,記者隨衛先生再次來到這家停車場,當詢問停車費及拖車費之所以這樣收取是否有具體收費規定時,工作人員拒絕回答。
隨后,記者與烏市烏拉泊機動車駕駛員教育中心取得聯系,工作人員解釋,交通部門與停車場和拖車公司簽署的合同只包括:事故車輛處理過程中需妥善保管,停靠在安全合理的停車場所。“相關的資費問題并不在我們的合同范圍內,費用應按照發改委實行的價格標準來收取”。
于是記者致電烏魯木齊市發改委,以相關資費問題向工作人員進行了咨詢,其間,記者了解到,因衛先生的車輛屬于重型貨運車輛,噸位在45噸以上,合理的拖車費用應為:10公里以內拖車費應為400元,超出的公里數每公里加收3元,停車費也應該是30元每天,載有貨物再加收50%。“這跟我之前聽到的費用標準簡直天差地別。”得知正規資費的衛先生舒了口氣。
最終,衛先生在交警部門的協調下,按照正規資費標準向停車場繳清了全部費用,一共2300元。
http://news.iyaxin.com/content/2014-06/06/content_45997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