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從“源頭準入”加強尾礦庫安全管理
近日,陜西省安全監管局會同陜西省發改、環保、國土、住建、工業和信息等部門聯合制定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
尾礦庫是指筑壩攔截谷口或圍地構成的、用以堆存金屬或非金屬礦山進行礦石選別后排出尾礦或其他工業廢渣的場所。陜西省將強化源頭治理,嚴格安全準入,規范尾礦庫設立、建設、運行、閉庫等安全監督管理,堅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首先是“控小建大”,嚴格限批總壩高100米以上和庫容在100萬立方米以下的尾礦庫,并且把新建和改建尾礦庫應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作為審批、設立的要件之一。
另外,將嚴格準入條件,對敏感區上游的尾礦庫提高一個等級設計,并嚴格履行環境評價手續;嚴格開工建設,尾礦庫開工建設前,必須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未經審查批準不得開工建設;嚴格控制建設期限,新建尾礦庫必須嚴格按照設計施工期限按期完成;嚴格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和試運行,新建尾礦庫未履行環境保護驗收和未取得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前,不得試運行。
《意見》還提出了嚴格執法監管的6項措施,包括合法持證運行、規范企業管理、落實管理責任、嚴格執法監管、突出治理重點、實行責任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