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1月27日訊 “發了50多年的米面油取消了,雖然省了錢,但傷了職工感情。”日前,華商報報道省政協委員熱議職工福利引發多方關注。
近日,上海、浙江、河南等地工會陸續發文明確“福利發放標準”,華商報記者了解到,我省“福利標準”方案正在審定中
滬浙豫等地明確福利發放標準
去年7月,全國中華總工會下發了《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重申“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員工發放少量節日慰問品”。
關于“少量”的標準,全總下發補充通知稱,由省級工會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來確定。
補充通知解釋稱,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即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等7個節日;“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
去年12月,《上海市總工會關于落實<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若干意見》下發,明確了基層工會逢年過節發放少量節日慰問品的標準。
1月21日,《浙江省總工會關于加強和規范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實施細則》下發,職工福利有了“浙江標準”:基層工會可在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的慰問品,全年慰問不得超過3次,用于慰問的支出總額不得超出年度工會經費預算支出總額的30%。
1月23日,《河南省總工會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支出管理的通知》正式下發,對職工福利的慰問等事項進行了明確。逢年過節,基層工會可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的節日慰問品。
工會發福利的錢從哪兒來?
問題來了,工會發福利的錢從哪兒來?
根據全總規定,基層工會經費有7個來源,主要為:1.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2.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的經費,或上級工會委托稅務機關代收工會經費后按規定比例轉撥基層工會的經費;3.上級工會補助的款項;4.單位行政按照法律法規給予工會組織的補助款項等;5.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6.基層工會對外投資取得的收益;7.其他收入。
其中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就是加入工會的職工都是要交會費的,現行標準依據的是全總1978年工發101號通知規定:工會會員每月應向工會組織繳納本人每月基本工資0.5%的會費,不能從津貼、補貼、獎金等其他工資組成里扣除。比如在一家事業單位工作的小明基本工資是1000元,加上津貼等一個月能拿3500元,那么企業每月可以從他的基本工資1000元里扣5元計入工會會費,一年下來小明就向單位工會上繳了60元會費,但這筆錢全部留在單位工會賬戶,用于工會支出。目前,包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在內的大量單位職工都在通過多種方式繳納著這筆工會費。
即使有部分成立工會組織的企業沒有扣繳職工會費,但是有一筆經費他們必須要撥繳:就是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的經費。這里所說的全部職工也包括企業的臨時工。這部分經費是依法強制性收繳的,而且要分比例留成,其中40%提交上級工會組織,其余60%由企業工會自用。比如我省一家單位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是100萬元,其月工會經費總額為2萬元,地稅代收轉撥其中的40%為8000元,另有1.2萬由企業工會自留用于為職工服務和開展工會活動的支出,其中包括職工集體福利。
我省成立工會組織的單位達16.6萬個
年終歲尾,職工福利備受關注,我省制定了相關標準嗎?華商報記者了解到,我省“福利標準”方案正在審定中,按照全總的通知要求,節日慰問品將主要以實物發放為主,覆蓋我省全部基層工會。
據了解,截至目前我省成立工會組織的單位達16.6萬個,共發展工會會員726.71萬人,其中農民工210萬人。這些單位比例最大的是企事業單位,也包括黨政機關。
在咸陽一家大型國有企業從事了20余年工會組織工作的吳女士告訴華商報記者,他們企業就一直從職工工資中扣取工會會費,而且他們企業通過職工工資總額上繳的工會經費只能用于工會組織的一些活動,不夠給員工發福利,因此企業往往通過行政撥款的方式充實工會經費,盡管企業效益不好,但工會逢年過節一直會給職工發放米面油等福利,職工對企業的感情也比較深。
不過,我省也有部分企業并沒有足額繳納工會經費,有的企業并沒有按月工資總額2%的比例足額繳納。另外,由于目前我省地稅只代收基層工會(不包括財政預算全額撥款的機關、事業單位)交給上級工會的那部分比例的經費,因此很多企業交了給上級工會的經費后,自己就不撥繳工會經費,無疑就影響到工會對職工集體福利的發放。
華商報記者 陳琳
>>建議提案
省政協委員陶冶:鼓勵企業為職工繳納企業年金
養老金雙軌制的取消,引起了省政協委員關注。但改革之后,在養老保險繳納和計發辦法上,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是一樣的。二者的差距在于建立的養老保險補充方面,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職業年金和企業的企業年金,省政協委員陶冶提案建議,應鼓勵企業為職工繳納企業年金。
陶冶說,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與企業的企業年金最大的區別在于職業年金具有強制性,而企業年金的建立是企業的自愿行為。當前實施職業年金的重要原因,在于為養老保險“并軌”減少改革阻力,在短期內確實會帶來一些問題,解決之道還在于完善企業年金。在短期時間內,公務員與普通企業員工相比,存在職業年金差別,退休保障水平可能仍存在一定差距。
我省早已施行企業年金制度,但有別于職業年金的強制性,企業年金主要強調企業和員工自愿,因此覆蓋面相對有限。據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第三季度我省參加企業年金的企業員工,占就業人員比例不足10%。因此,陶冶建議我省要逐步出臺政策,鼓勵企業為職工繳納企業年金,越來越多的企業建立起企業年金之后,企業職工養老金與機關事業單位也會逐步縮小差距。完善社會養老保障有待于進一步加大國家財政投入的同時,還需鼓勵企業為職工繳納企業年金。
華商報記者 周艷濤 郝蕾 郭曉蓉
省人大代表陳緒水:建議政府提供舊衣物募捐加工場所
“舊衣募捐公益項目建議,目的就是讓舊衣物變廢為寶,充分利用資源的同時減少對環境的危害。”省人大代表、西安市雁塔區長延堡街道電視塔社區黨支部委員陳緒水今年“兩會”帶來的建議,依然與環保有關,“建議政府提供免費的舊衣物募捐點和加工場所”。
廢舊衣服不易降解 對環境危害大
數據顯示,我國每年約有2600萬噸舊衣服被扔進垃圾桶。目前西安市人口約840多萬,主城區平均日產生活垃圾達7500噸。
陳緒水說,每天處置的7500噸生活垃圾,有4%的廢舊衣物混于其中,照此推算,每天數量為300噸,全年約為109500噸。
陳緒水說,處理廢舊衣物的方式一般有兩種:掩埋或回收。多年來,被扔掉的廢舊衣服是環境污染的又一重疾,因為現在的衣服成分大部分是化纖、滌綸、棉麻等,除棉麻外,化纖、滌綸等成分在自然狀態下都不易降解,對環境危害比廢舊電池、白色塑料袋要嚴重。
回收舊衣物循環經濟 再造就業崗位
“希望政府可以提供免費的平臺,讓市民可以像垃圾回收站一樣丟放衣服,供有能力做回收或有需要的人取用,可以避免現在這樣舊衣物與生活垃圾混雜,減少二次污染。”陳緒水建議,可以聯系一部分廠家,如面料加工廠、服裝加工廠等。政府負責回收工作,廠家負責清洗、消毒和再加工等。七八成新的衣服可拿去捐獻災區或貧困人口。同時,為重大自然災害等儲備足夠的物資,“循環經濟還可以提供很多就業崗位”。
不同的衣物,陳緒水建議分類處理。對于回收利用價值高的廢舊紡織品,比如:棉布制品、羊絨制品等,精細分離出所含價值較高的原料;對于價值不是很高的廢舊紡織品,切割、撕裂、開松后得到的纖維分為可紡纖維和不可紡纖維兩種。破舊的衣服分配給面料加工廠可以加工成拖把、地毯、玩具、環保袋、路基布、大棚保溫被等。
華商報記者 任嬌
知道一下
還有哪些福利算職工正常福利?
米面油、供暖費、降溫費、探親假路費等都算
企業可以正常發放哪些福利?全總《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規定,職工福利費包括發放給職工的以下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
1.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等發放的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職工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暫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職工療養費用、自辦職工食堂經費補貼或未辦職工食堂統一供應午餐支出、符合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供暖費補貼、防暑降溫費等。
2.企業尚未分離的內設集體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集體宿舍等集體福利部門設備、設施的折舊、維修保養費用及集體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人工費用。
3.職工困難補助或企業統籌建立和管理的專門用于幫助、救濟困難職工的基金支出。
4.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
5.按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職工異地安家費、獨生子女費、探親假路費及符合企業職工福利費定義但未包括在本通知各條款中的其他支出。
華商報記者 陳琳
代表議福利
界定“正當福利”不亂發也不能不發
華商報訊(記者 孫洪偉)昨日上午,在安康代表團討論政府工作報告過程中,一位人大代表談到福利發放問題,引起在座多位代表共鳴。代表們認為,現在許多單位想發不敢發,關鍵是沒有一個應發的“正當福利”的標準。
省人大代表、安康市漢濱初中校長徐平說,最近輿論都在討論福利問題,他深有同感,過去發點錢,也就是幾百塊錢,也不是發幾萬,現在不可以,“逢年過節確實容易傷了職工的感情”。
省人大代表、安康市原市委書記劉建明說,只要福利出處正當,比如說工會經費,就沒啥不能發的。“正當福利”沒有錯,事情本身也正當。在這件事情上,干部也要敢擔當。
有代表提出,合理、正當的福利可以發,但目前什么是正當應發的,沒有規定也就沒有依據。去年處理的一批干部,多是按以往慣例發的,但后來被處理了。實際上,以前發的時候也沒有政策根據。正因為沒有標準,所以很多單位領導確實不敢發。有代表舉例說,去年一家國企,領導覺得過節不發點福利對不住大家,擔著風險給員工弄了點高檔水果,但是被員工罵了。原因是,原先的福利不光有這些東西,還有現金啊。現在就剩這點,反差太大,最后說還不如不發,這也是目前的現狀。
有代表建議應該出臺解決矛盾的辦法。比如說,一些效益好的企業,對貢獻大的員工,逢年過節發一些福利,為啥不可以呢。關鍵是,從上到下,把“正常”與“不正常”的界限明確清楚,讓各方面都規范操作。
http://news.hsw.cn/system/2015/0127/21256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