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1月15日訊 沒有防護設施,在高層樓房外墻上,靠臂力橫移攀爬再入室盜竊,平利縣20歲的陳某近幾年就這樣作案10余起,涉案約30萬元。
安康城區連發高層住戶被盜案
據安康市公安局漢濱分局刑警大隊辦案民警李輝坤介紹,2014年10月24日晚10時許,該局接到南苑國際小區28樓一住戶報案稱家中被盜,現金加上相機和金銀首飾等共計損失價值5萬多元的財物。
“他是通過外墻,翻進該住戶家的,外面挺高的,沒有輔助物,也沒有踩踏的地方。”辦案民警通過現場勘查,排除了技術開鎖和撬門的可能。
2014年11月22日,城區興科明珠小區22層頂樓一住戶又被盜,被盜財物價值約14萬元。經現場勘查,作案手法與南苑國際小區被盜案十分相似,警方遂做了并案處理。
疑犯在全國多地作案10余起
民警通過技術手段,發現興科明珠小區住戶被盜的蘋果5手機在案發后不久出現在了廣東東莞,據此民警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及其活動軌跡,并從其一親屬處得知犯罪嫌疑人為陳某。2014年11月26日,民警趕到東莞對陳某布控抓捕。12月3日晚上7時許,民警在東莞大嶺山廣場附近一郵政儲蓄銀行將正取款的陳某抓獲。12月9日,陳某被押回安康。經查,陳某,1995年生,平利縣人,小學未畢業便輟學外出打工,2012年曾因盜竊被深圳警方判刑10個月。
據陳某交代,他選擇高層住戶是因為監控較薄弱。攀爬時他也沒有采取防護措施,大多是從窗戶爬進去實施盜竊,其攀爬技能是他在做保安期間學的。當問及在攀爬之前有沒有考慮過萬一失手怎么辦時,陳某稱“失手摔死就摔死了”。
據辦案民警介紹,陳某除在安康兩棟高層偷盜財物外,還在北京、上海、深圳、河南、西安等地有盜竊記錄,作案10余起,涉案金額約30萬元。
目前,陳某已被刑拘,案件仍在進一步深挖中。
http://news.hsw.cn/system/2015/0115/2074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