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先生拿出孩子購買Q幣的收據
大西北網5月15日訊 據華商網報道 (文/圖 記者付垚 實習生王琪鈞 林曉珮)葉先生家住鳳城九路,上個月月末,他在抽屜里放了2000塊錢,準備給兒子的鋼琴輔導班續費,前些天他去拿錢時,卻發現少了1000元,他向正在上小學五年級的兒子詢問起此事,兒子默默拿出一張在便民超市購買Q幣的收據,葉先生看后很是氣憤,又覺得超市不該向未成年人出售這么多錢的Q幣,但超市卻表示,只要有人買,他們就會出售。
孩子
很多同學都在超市買Q幣
昨日上午,記者見到了葉先生,他拿出了兒子購買Q幣的收據,收據上顯示,孩子是在鳳城九路附近的一家利安電超市購買的Q幣,一共1000個,一個1元。
葉先生說,自己本來在家里放了2000元現金,打算給孩子的鋼琴輔導班續費,結果上個月有一天他和愛人沒在家,孩子就偷偷拿走了其中的1000元錢。得知孩子把錢拿走,葉先生狠狠地教育了兒子一番。
“除了孩子的問題,我覺得超市也有做得不對的地方,Q幣屬于虛擬游戲幣,在沒有家長帶領的情況下,一下子向孩子出售這么多錢的Q幣,實在太不負責任了。”他說。
據葉先生的兒子講,他的同學很多都在這里購買Q幣,因為Q幣可以裝扮自己的空間,還可以玩游戲,所以有很多Q幣的同學在班級里就會顯得特別“有面子”。
“孩子和我說他們同學都在便民超市買Q幣,很多人都有一次買幾百塊錢的經歷。”葉先生說,“我后來去超市找過,但是人家說賣出去的東西就不能退了。”
超市
孩子買Q幣我們不會攔著
隨后,記者來到了這家位于鳳城九路上的利安電超市,這里主要出售日常用電、煤氣,同時還經營給信用卡還款、出售福利彩票等業務,記者詢問是否可以出售Q幣,店主表示也有經營。
說起前一段時間一次性向未成年人出售1000元Q幣的事情,店主李先生并不愿多提,“家長沒有看住孩子,讓孩子把錢拿走了,他來買Q幣我們也不會攔著,只要是賺錢的,我們都會賣的。”
店主李先生說,他當時向孩子詢問過,孩子說是家長給的錢他才出售的,“既然賣出去了,肯定是沒辦法退錢的,如果家長實在想要挽回一些損失,那Q幣是可以在網上轉讓的,建議他看看有沒有人愿意購買。”
工商部門
行為與年齡不符 應認定無效
針對商家能否向未成年人出售Q幣的問題,記者咨詢了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表示,根據國家文化部《網絡游戲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網絡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務,不得為未經審查或者備案的網絡游戲提供交易服務,網絡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在提供服務時,應保證用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注冊,并綁定與該用戶注冊信息相一致的銀行賬戶。
葉先生的兒子剛剛上小學五年級,在10周歲至18周歲的限制民事行為年齡,這個年齡段的孩子,只有做與其年齡相適合的行為才有效,比如購買書本、零食和學習用品等,而購買Q幣與他的年齡不符,應當認定為無效,可以將Q幣退回去,要求商家退錢,但在Q幣已經買了游戲裝備的情況下,商家和葉先生要按各自的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損失,但是商家是要承擔主要責任的。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