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4月15日訊 4月8日凌晨1時,高速一支隊龍泉大隊接警稱:一男子駕車在永登收費站鬧事,一晚上多次駕車強行沖卡,有酒后駕駛嫌疑,請求出警。龍泉大隊立即組織警力前往進行處置。
民警到達現場后,發(fā)現永登收費站入口處有人與收費站工作人員糾纏不休,一輛銀灰色無牌轎車被卡在收費站入口欄桿下且欄桿因碰撞而變形。民警隨即上前查看,有兩人滿身酒味反應激烈拒不配合民警詢問。經收費站工作人員介紹稱:其中一男子張某因駕駛無號牌車輛且態(tài)度蠻橫言語粗魯,三番五次強行沖卡,被收費站工作人員攔停后報警。民警調取監(jiān)控錄像后確認張某為此次駕車沖卡鬧事者,遂將其帶至永登縣人民醫(yī)院進行抽血檢測。
經檢驗,當事人張某血液內酒精含量高達232mg/100ml,屬醉酒駕駛機動車行為。在民警深入調查過程中發(fā)現,銀灰色無牌轎車的后排座位上有一副號碼為甘C349XX號的車輛號牌。詢問駕駛員張某時,張某借著酒勁聲稱: “開車三年就沒掛過個車牌子!”。至此,張某涉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和醉酒駕駛兩項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等待他的將是:罰款200元、駕駛證被記12分;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并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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