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大部分家庭來說,房產是最重要的財產,也是最昂貴的消費品。買房時,面對所謂低價“內部房源”,你看中的是“餡餅”,對方給你設下的可是“陷阱”,最終結局可能是“錢房兩空”。
近期,蘭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破獲以“出售單位內部房”為由的詐騙案40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名,涉案金額2420余萬元,追贓挽損800余萬元。
“110萬的房子花60萬就能‘撿漏’”
2024年1月底,西固分局先鋒路派出所民警在開展社區警務工作時,發現一連幾天,轄區某小區門口都有數十人聚集,出于職業敏感性,民警主動上前了解情況。
經了解,部分群眾稱通過一名自稱是“西固區某單位財務部主任”的王某處,購買了位于該小區的“單位內部房”,另一部分群眾則是意向購房者。
其中一名“購房者”巨某表示,自己通過王某,以60萬元的價格,購買了該小區一套市場價110萬元的房子,并向民警出示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動產登記申請受理通知書》、購房發票、銀行回執單等材料。
民警通過仔細查看巨某提供的購房發票,發現該發票納稅人識別號屬地并非甘肅省,提醒巨某通過專業機構鑒定一下發票的真偽,謹防因貪圖便宜導致上當受騙。
巨某將該購房發票送經專業機構鑒定后,發現是假發票;進一步到其他權威機構查詢后,發現其《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動產登記申請受理通知書》等均系造假,懷疑被騙,遂前往先鋒路派出所報案。
接報后,先鋒路派出所高度重視,立即組織警力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想要房子就得一切聽我安排”
通過對該小區開發商進行調查走訪,民警了解到,王某向巨某出售的房屋開發商并未對外進行銷售,其房屋所有權仍歸屬開發商所有,王某涉嫌詐騙的可能性極大。
3月28日,民警在蘭州市西固區某小區將王某抓獲。經訊問,王某謊稱是“西固區某單位財務部主任”,通過偷換房屋門鎖,偽造《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發票等材料,詐騙巨某60萬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王某供述,她通過該小區地下車庫進入內部進行踩點,確認開發商尚未對外進行銷售的房屋位置,然后通過網絡聯系開鎖公司更換房屋門鎖,后又偽造“西固區某單位財務部主任”工作證,對外謊稱有一批位于該小區的“單位內部房”低價銷售,從而實施詐騙。
民警通過對王某名下9張銀行卡近5個月銀行流水進行研判,發現有大量資金流入,王某以同樣手法多次實施詐騙的可能性極大。于是民警決定擴大偵查范圍,開展案件深挖工作。
通過進一步偵查,民警發現先后有24名被害人通過親戚朋友相互介紹的方式,以低于市場價約三分之一的價格,從王某處“購買”了位于該小區的“單位內部房”。

(民警前往相關單位調取證據)
經查,王某抓住被害人想低價購買房子的心理,要求被害人遵守所謂“潛規則”“悶聲占便宜”,在被害人完成轉賬匯款后,將大部分被害人持有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發票等材料收走,還聲稱“想要房子,就得一切聽我安排,否則不賣給你!”
“我對錢沒有概念花錢就是為了開心”
為進一步固定犯罪證據,民警依法對王某住所進行了搜查。經搜查,共扣押《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動產登記申請受理通知書》、銀行存根等書證354份、鑰匙70余套,制作的假水卡、假電卡、假燃氣卡等25套。

(民警依法對王某住處進行搜查)
隨后,民警先后前往銀行、稅務、房地產公司、物業公司等40余家單位進行調查取證,梳理涉案銀行卡資金流水1400余頁,整理案件卷宗34本,形成了完整有效的證據鏈。
在深挖余罪過程中,民警發現自2019年開始,犯罪嫌疑人王某以低價出售安置房、鋪面等方式,使用同樣的作案手法實施詐騙13起,涉案價值768萬元。
在調查涉案贓款去向時,犯罪嫌疑人王某聲稱“我對錢沒有概念,花錢就是為了開心”。
通過對涉案資金進行研判審計,民警發現王某詐騙所得的贓款部分用于個人消費揮霍,500余萬元用于打賞網絡主播,另贈送給其“網戀男友”房產、豪車、首飾名表等累計價值980余萬元。




(民警扣押的部分涉案物品及豪車)

(民警抓獲犯罪嫌疑人王某)
為盡量挽回被害人損失,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民警兵分兩路,歷時14天,輾轉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海南省海口市、三亞市、萬寧市,內蒙古通遼市,河北省石家莊市等4省6市開展追贓挽損工作。
通過努力,共追回贓款贓物共計價值800余萬元,其中凍結涉案資金20萬余元;扣押位于黑龍江哈爾濱市、海南省三亞市的房產2套,價值354萬余元;扣押路虎攬勝、保時捷718、大眾攬境、杜卡迪摩托車、卡丁車等5輛,價值310余萬元;扣押金銀珠寶、名貴手表、手機電腦等50余件,價值116萬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依法逮捕,案件已移送起訴。
警方提醒
購房須謹慎,詐騙套路多。買房需要通過正規渠道,切勿相信所謂“內部房源”“特殊關系”等;進行不動產買賣交易時一定要到不動產登記機構等權威部門進行查詢,不要輕易向他人轉賬,避免上當受騙。(蘭州公安)
(責任編輯: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