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分局近期在成功搗毀一GOIP詐騙窩點時,嚴格落實行業主體責任,首次依法行政拘留2名為電詐嫌疑人非法辦理固話的通訊行業從業人員,并將不嚴格履行核查義務的通訊公司移交給通信管理部門追責問責。
今年4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和張某某被境外詐騙分子以日結工資方式招募。兩人在蘭州租賃房屋,先后到兩家通訊公司辦理寬帶固話,搭建話務窩點。駐蘭兩家通訊公司的業務員朱某某、王某某不落實審核監管責任,非法辦理固話114部,致使境外詐騙分子詐騙得逞,多人上當受騙。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張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通訊公司辦理寬帶固話的業務員違反相關規定,涉嫌為電信網絡詐騙提供幫助。公安機關遂對業務員朱某某處以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一千元、沒收違法所得五百元的行政處罰;對業務員王某某給予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一百元的處罰。
目前,公安機關已將該線索移交通信管理部門,進一步依法追究兩家公司責任。
(責任編輯:陳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