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訊 近期,有市民反映火車站周邊有大量四輪電動車非法載客,并不時與機動車搶道,安全隱患重重。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表示,對于未列入《國家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電動四輪車,界定為超標電動車,一律不允許上路行駛。
針對此現象,記者在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了解到,對于已列入《國家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電動三輪、四輪車,可以按照機動車進行掛牌后上路行駛,且駕駛人必須持有駕駛證;未列入《國家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電動三輪車,將依據法律法規進行規范;未列入《國家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電動四輪車,界定為超標電動車,一律不允許上路行駛。記者同時獲悉,交警部門近期將開展專項整治,對此類電動車在路面進行嚴查。
(責任編輯:蘇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