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訊 近日,蘭州街頭出現“比德文電轎”、“雷軍電動”字樣的所謂電動轎車,也引發不少市民的熱議,大家質疑:“電轎車和普通機動車一樣嗎?”、“電轎車是不是可以不用掛牌子?”、“電轎車到底可不可以上路?”、“駕駛電轎車需不需要駕照”等等……記著還發現,近期在火車站、長途汽車站等地,還存在這種電轎車無牌載客營運的情況,有的還是殘疾人駕駛這樣的車上路營運載客。
據記者了解,目前蘭州這樣的電動汽車銷售商很多,市民認為購買這種電動汽車操作簡便,物美價廉,既可以作為代步工具,還可以拉客做生意,很是劃算。不少市民抱著僥幸心里,認為這是電動轎車,既不是汽車、也不是兩輪、三輪電動車,可以不用掛牌子、不用駕照直接上路行駛。針對此現象,記者向交管部門了解到:對于已列入《國家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電動三輪、四輪車,可以按照機動車進行掛牌后上路行駛,且駕駛人必須持有駕駛證。未列入《國家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電動三輪車,蘭州市將依據法律法規進行規范。對于未列入《國家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電動四輪車,界定為超標電動車,一律不允許上路行駛。同時記者獲悉,近期,交管部門將開展專項整治,對此類電轎車在路面進行嚴查。記者希望工商、質監等職能部門發揮職能作用,對市場銷售的超標電轎車進行整頓,同時提醒廣大市民朋友,購買此類車輛上路行駛存在安全隱患和風險,購買需謹慎。
(責任編輯:蘇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