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
即日起我省專門整治四類車輛
大西北網訊 為堅決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集中整治交通違法行為統一行動。據了解,目前,以整治校車、農村面包車、農用三輪車、摩托車為主要內容的第四次行動從即日起開展。
在此次整治行動中,交管部門將會同教育行政、交通運輸、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對本地特別是農村地區校車和校車駕駛人開展駕駛人準駕資格、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記錄“三排查”,發現駕駛人逾期不參加審驗、交通違法多發未接受處理的,要通報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駕駛校車;發現駕駛人有發生致人死亡或者重傷交通事故負有責任、記滿12分或者犯罪、“酒駕”、吸毒等記錄的,堅決注銷其校車駕駛資格,并通報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全面排查校車標識是否齊全、安全設施是否齊全有效,對校車標識缺失以及滅火器、安全錘、安全門、衛星定位裝置等安全設施不全的,一律停運整改。
全面排查校車行駛路線,對校車經過的急彎陡坡、臨水臨崖等危險路段,缺少防撞護欄、防撞墻和減速帶、提示警告標識標牌等安全設施,存在嚴重交通安全隱患的,要立即報告政府,提出消除隱患建議,通報交通運輸部門。
對農村面包車要重點檢查是否噴涂(粘貼)核載提示牌和超員載客;對農用三輪車、摩托車要重點檢查是否掛牌辦證、無證駕駛和違法載人。
針對本地校車開行時間、路線特點,有針對性部署警力,增設護學崗,維護校園周邊道路交通秩序,加強上下學高峰交通指揮疏導,確保校車、接送學生車輛安全通行;加強路面執勤執法,嚴查校車超速、超員、不按審核確定的路線行駛、不按規定在校車站點停靠上下學生等交通違法行為,對校車超員的,要通知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者轉運學生,消除違法狀態并通報教育行政、交通運輸部門。
交管部門還將會同教育行政、交通運輸、安全監管等部門,深入中小學校對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指導、督促學校和校車運營企業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配足安全管理人員,加強校車的安全維護,落實校車安全管理主體責任,把好校車出門關,堅決杜絕校車超員;對所有校車、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開展一次面對面的宣傳教育,通報交通事故情況,提醒其安全文明駕駛。
交管部門堅持嚴格執法,嚴格執行《甘肅省公安廳關于禁止無牌無證農用三輪車摩托車上道路行駛的通告》,對使用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接送學生的,依法收繳并強制報廢,通報教育行政部門。對校車、接送學生車輛存在非法改裝、改型、拆卸或加裝座椅的,一律扣留車輛,責令恢復原狀,未恢復原狀前不得接送學生。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