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將建設單位對評價機構反饋意見納入考核
大西北網訊 昨日,記者從省環保廳獲悉,為落實我省環評文件“一版制”的要求、提高環評文件質量,由甘肅省環境保護廳主持,省環境工程評估中心具體編制的《甘肅省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及從業人員考核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歷時近一年,經過反復征求意見,認真討論研究,已于2014年11月正式印施。
《實施細則》中明確了考核對象為注冊地在甘肅省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以及在甘肅省內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注冊地在甘肅省外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采用日??己?、抽查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將省環保廳和各市州審批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均納入考核。《實施細則》首次將項目建設單位對評價機構的反饋意見也納入考核內容,并嚴格規定了獎懲制度,對環評文件編制中偽造數據,弄虛作假的、環評文件存在“重大技術問題”的、環評文件未按規定時限修改上報等情形都將直接判定為“不合格”,并將該評價機構列入我省“黑名單”,省廳將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責令限制其在我省承擔環評工作,情節嚴重的將報請環境保護部資質管理部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3至12個月、縮減評價范圍、降低資質等級或取消評價資質等處罰。
《實施細則》的發布實施,將進一步加強我省環境影響評價監督管理工作,對在我省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評價機構在環評工作中存在不負責任、弄虛作假等行為進行有力地打擊,從而規范我省環評市場,為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科學審批奠定基礎。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