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蕪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蕪湖市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實施辦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可辦理“2016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發放的商業貸款”“商轉公”業務。
蕪湖也在新政中提出對“商轉公”貸款實施動態管理機制:當住房公積金個貸率低于85%(含)并持續3個月,可開展“商轉公”貸款業務;當個貸率高于90%(含)時,可采取相應調控措施,暫停或控制“商轉公”貸款業務規模。(完)玖玖愛最新國產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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